沈阳刑事辩护纠纷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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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辖知识
确定地域管辖的标准
2016年5月30日
沈阳刑事辩护纠纷律师
http://www.jiaxsszsls.com/
从各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看,确定地域管辖的标准主要有两个:其一是诉讼当事人的所地(尤其是被告的住所地)与法院辖区之间的联系;其二是诉讼标的物或法律事实与法院边区之间的联系。根据以上标准,在当事人的所在地、诉讼标的等在某一法院辖区内时,诉讼就由该地区的人民法院管辖。
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地域管辖也采用上述标准。我国人民法院的辖区同行政区划是一致的,当当事人的所在地等在某行政区域内时,诉讼就由设在该行政区域内的人民法院管辖。
文章来源:
沈阳刑事辩护纠纷律师
律师:
王宇
[沈阳]
北京大成(沈阳)律师事务所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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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链接: http://www.jiaxsszsls.com/news/view.asp?id=85151945187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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