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阳刑事辩护纠纷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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犯罪状态
吸收犯的形式
2018年7月6日
沈阳刑事辩护纠纷律师
http://www.jiaxsszsls.com/
吸收犯是指存在数个犯罪行为,其中一个犯罪行为吸收其它的犯罪行为,仅成立一个罪名的犯罪形态,一般选较重罪行量刑。
吸收犯的形式
1)既遂犯吸收预备犯或未遂犯。
(2)未遂犯吸收预备犯。
(3)实行阶段的中止犯吸收预备犯。
(4)符合主犯条件的实行犯构成之罪,吸收教唆犯、帮助犯、次要实行犯构成之罪。
(5)主犯构成之罪吸收从犯、胁从犯构成之罪。
(6)加重犯罪构成之罪吸收普通犯罪构成之罪,或者普通犯罪构成之罪吸收减轻犯罪构成之罪。
文章来源:
沈阳刑事辩护纠纷律师
律师:
王宇
[沈阳]
北京大成(沈阳)律师事务所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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