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沂南一男子“两进宫”不思悔改再伤人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拘

2017年1月9日  沈阳刑事辩护纠纷律师   http://www.jiaxsszsls.com/
沂南一男子“两进宫”不思悔改再伤人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拘 2012-09-05 来源:大众报 浏览次数:0 沂南县砖埠镇 两进宫 的男子殷某刑满释放后,非但不痛改前非重新做人,反倒再次动手致人轻伤。殷某被抓获归案后,竟拒不交待自己的罪行,企图逃避法律制裁。在确凿的证据面前,砖埠派所出最终以 零口供 将其刑事。据了解,现年40出头的殷某系砖埠镇人,曾于2005和2008年两次因被处有期徒刑。2010年,殷某服刑出狱后,其不端行为有所收敛,可好景不长,便劣态毕露,时常在村里惹是生非。村民大多敬而远之,唯恐避之不及。今年7月14日,殷某的妹妹和本村的高某因生活琐事发生了争吵。殷某闻讯后便怒气冲冲的来到高某家中,恰逢高某外出,高某的儿媳李某便和殷某理论了几句,殷某不由分说劈头盖脸就对李某一番毒打,李某的全身多处被打伤,经鉴定,李某的伤情构成了轻伤。9月3日,砖埠派出所民警经过连续蹲守后将殷某抓获。不料想,殷某到案后先是对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行为百般抵赖,继而装聋作哑,一言不发。 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 ,砖埠派出所以扎实的证据 零口供 依法将殷某刑事拘留,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。故意伤害罪相关阅读 本网相关案例:相关法规:量刑标准: 立案标准: 司法解释: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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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:王宇[沈阳]
北京大成(沈阳)律师事务所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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