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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毒品犯罪的特点】禁毒和打击毒品犯罪的对策

2016年11月10日  沈阳刑事辩护纠纷律师   http://www.jiaxsszsls.com/
  【毒品犯罪的特点】禁毒和打击毒品犯罪的对策
  禁毒和打击毒品犯罪斗争是一项艰巨的综合性系统工程,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,城区各部门分工配合、通力合作,走专门机关和群众广泛参与相结合,实行群防群治,在城区中深入持久地开展禁毒斗争。
  1、在城区中大力加强“两个文明”建设,提高城区人口的整体素质。加快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,全面建设小康社会,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。通过发展经济,增加就业,提高人民群众的收入;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,倡导良好的社会风尚,丰富人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;建立包括农村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,不致产生为谋生存而从事毒品牟利的现象,从而在城区中逐步消除毒品滋生、蔓延的土壤。
  2、司法机关密切配合,严厉打击毒品犯罪。城区公安分局要加强缉毒队伍的建设和加大禁毒设备的投入,增加毒品犯罪侦查工作的科技含量,提高毒品犯罪的破获率,另外还要加强对城区的旅社、旅馆和出租房的监管工作,要求各旅社、旅馆加强人员入住的登记工作,禁止容留吸毒人员在旅社、旅馆内吸贩毒;检察机关对毒品犯罪案件要依法及时审查批捕、提起公诉;人民法院要依法运用法律武器,从严从重从快地打击毒品犯罪,不但要对毒犯处于刑罚,还依法判处财产刑,不让毒贩取得经济利益。
  3、在城区形成各相关部门良好的工作互动机制,扎扎实实地开展禁毒的综合治理工作。通过加毒品预防的宣传力度,尤其是着重面向城区中小学校、社会青少年、吸毒高危人群的宣传力度,提高全民的禁毒意识,使他们“远离毒品,珍爱生命”;在辖区中深入开展和创建“无毒单位”、“无毒社区”、“无毒村”活动,在毒品和公众之间筑起一道防火墙,逐步建立健全城区的防控毒品的有效体系。城区党委、政府要增加戒毒工作的人、财、物的投入,并形成帮教机制,促使吸毒人员尽早回归社会,从根本上减少毒品的消费规模,减少毒品的社会危害。


文章来源:沈阳刑事辩护纠纷律师
律师:王宇[沈阳]
北京大成(沈阳)律师事务所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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